污染者付費
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
首 相阿都拉日前說,自2003年推介資源回收日以來,我國的垃圾回收工作並沒有顯著的長進。他說我國每天生產2萬5600噸的垃圾,而且每年增加3.6%, 更可怕的是2020年所有的垃圾掩埋場將爆滿。先進國家成功做到回收30%至40%的垃圾,我們至今只是微不足道的5%。
然而房地部部長黃家定認為,我國人民對資源再循環的認識與意識在「再循環運動」推行7年后已見改善。他認 為運動的成功與否難以量化,但「大馬公眾普遍上對資源再循環都有一定的認識」。我們則認為意識難以衡量,但行動畢竟可以觀察。數字會說話,而從垃圾的回收 率的低落看來,再循環運動顯然還無法促成我國的垃圾分類和回收。資源回收尚未成功,政府當然還需努力。
在我國很多地區,即使在學校,再循環概念往往只停留在收舊報紙和舊雜誌,顯示環保工作還待加油。但資源回收的失敗,癥結顯然不全然在人民的醒覺度不夠,政府沒有相關措施來鼓勵人民配合資源的回收恐怕更是問題的根源。
我國收集垃圾的方式50年不變,很多時候即使有環保意識的人民主動將垃圾分類,但垃圾車往往也是將分類的垃圾混在一起壓成一團。缺少回收垃圾的配合,任何人民的主動分類也是徒勞。
據說政府早在1993年就開始實施垃圾分類計劃,但肯定沒有確切執行。政府在2000年底更大張旗鼓推廣垃圾分類回收桶計劃,在全國各地放了不同顏 色的垃圾桶區分不同的廢物,以方便回收。但是這些分類桶很快就淪為無所不裝的普通垃圾桶,在各地設立的很多所謂的資源回收站更沒有人管理。
固體廢料法令已經獲得國會通過,據說會在明年4月正式生效。理論上屆時家家戶戶就必須進行垃圾分類工作,而廢料處理公司將定期上門回收分類的固體廢料。我們不禁要問,現在距離期限已經不到半年,人民對這項垃圾分類和回收大計依舊茫茫然,又要如何配合?
首相說得好:「對環保問題我們不能光說不練,必須落實為行動。」他說政府正在評估「污染者付費」原則,我們認為是恰當的。但是在任何民主國家,原本免費的服務要改為付費,都會面對民間的阻力,除非主政者能給一個清楚明確的說法。
過去收垃圾的工作向由地方議會負責,后來雖然改成私營化,但負責單位還是地方政府,民眾也不必掏腰包。